关于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开展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浙老干〔2026〕10号)精神,我市开展了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拟确定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老干部局等5个单位为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邢南艳等13名同志为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就拟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至7月21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市委老干部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1501号,联系电话:0575-85134022。
附件1: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名单.docx
附件2: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docx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中共绍兴市委老干部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