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6-02-19浏览次数:来源: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字号:[ ]

  一、绍兴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绍兴市委老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绍市编[2001]32号),中共绍兴市委老干部局为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机构,承担全市离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2、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研究制定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3、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离休干部参加理论学习、有关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指导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4、负责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协调新闻单位宣传老干部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党的老干部政策。

  5、指导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的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科学、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动;办好市本级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

  6、协同有关单位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离休干部丧事的有关事宜。

  7、贯彻落实离休干部易地安置政策,负责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审批工作,协助处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8、承担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9、承担上级交办的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包括:市委老干部局本级预算和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老年大学办公室、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等下属3家事业单位预算。

  二、绍兴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绍兴市委老干部局本级和下属3家事业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121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137.53万元,占 94%;专户资金 75.38万元,占6%。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绍兴市委老干部局本级和下属3家事业单位2016年支出预算为1212.9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7.61万元、教育支出335.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74.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8.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35万元;项目支出638.01万元,其中:专项公用类项目支出499.93万元、发展建设类项目支出138.0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绍兴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安排 393.63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各单位的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423.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的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安排260.45万元,主要用于绍兴市老年大学办公室的单位基本支出和为履行职责开展业务方面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9.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41.84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 .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安排0.05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提租补贴支出。

  7 .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7.79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支出。

  (四)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市外侨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3.22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3%,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支出。因上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较往年有所减少,所以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较上年度有所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3.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因上年度老同志活动租车费不够,有部分活动无法开展,所以计划在2016年度增加预算后再开展活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9.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提租补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4.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 )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 中共绍兴市委老干部局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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